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镜湖区2018年度商标、质量品牌系列奖补政策资金兑付工作有关事项如下:
一、申报原则
镜湖区2018年度商标、质量品牌系列奖补申请受理、审核和兑付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由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、镜湖区财政局组织实施。
对同一件商标的重复认定按最高标准扣除已奖补数额奖励,不进行重复奖励;同一商标认定期满后重新认定为同级商标、资质的,不再进行奖励。
本次申报的项目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新批准、符合商标、质量品牌系列政策要求的补助(奖励)项目。
二、申报对象
对在镜湖区注册、正常经营并纳税的符合申报条件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(其中,自然人需持有镜湖区管辖区域内有效注册的个体营业执照。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不同的,以营业执照地址为准),按下列标准进行奖励或补贴:
1、2018年度申请商标注册并取得受理通知书的(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落款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的)企业、个体工商户,可以申报商标补贴,额度为每件新申请注册并获得受理的商标补贴300元;
2、2018年度首次获得安徽名牌、芜湖名牌的,分别可以申报20万元、2万元奖励。
三、申请和兑付程序
1、符合上述条件,在镜湖区注册正常经营并纳税的申报者,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,并提交一式两份的申请表和一份申报材料。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,不再予以受理;
2、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审核;
3、区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;
4、审核完毕后,实施报批手续;
5、申报者提供收款账号,并开具收款凭证;
6、奖补资金兑付。
四、受理申报时限
2019年4月17日至5月17日受理2018年度的商标、质量品牌系列奖励及补贴申请,逾期未提出奖励或补贴申请者视为放弃。申请表可向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免费索取,或登录镜湖区政府网下载。
五、联系方式
受理地点: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(神山口新都花园小区菜市场4楼)
咨询电话:商 标:0553-2861552(监管科)
质量品牌:0553-2861226(质监科)
温馨提示:其他县区的商标财政补贴,请关注县区政府官网!